春江观澜西苑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7-410108-04-05-580685),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春江观澜西苑项目供配电工程
2.2 交易编号:25-GC-0006
2.3 项目概况:春江观澜西苑,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项目用地面积约43153.95㎡,总建筑面积约118316.77㎡,由12栋11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地上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组成。
2.4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力外网,开闭所,居民、公共以及附属配电房电力工程,充电桩预留电源施工,主楼竖井电力施工等,包括各项相关设备、材料的供货、施工、调试、二次施工调试、验收及电力工程相关费用等内容,协调供电部门及送电事宜,并负责向郑州市供电部门正式送电正式移交。
2.7 工期: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工作标准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者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供配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6 其它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6.4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6.5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3.6.6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三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进行远程电子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5115369
传 真:0371-55115369
电子邮箱:bidding@tianheinvest.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0号院2层6号
联系人:刘女士、潘女士
电 话:0371-55002839
传 真:/
电子邮件:yhzb2020@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