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公示

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于2024年08月30日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罗兰酒店204会议室)进行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2、项目编号:YHZB-2024-04

1.3、项目概况:春江观澜西苑,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项目用地面积约43153.95㎡,总建筑面积约118316.77㎡,由12栋11层住宅、1栋18层住宅、1栋地上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组成;其中公区精装修总设计面积约2708㎡;

1.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纪元路(苏屯路)南、鲁河路东。

1.5、磋商范围:春江观澜西苑项目公共区域的精装修概念设计、精装修方案设计、精装修扩初设计、精装修施工图设计的成果文件及过程方案汇报,公区软装概念提资、室内装饰材料、装饰部品部件选型、装修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装修营销宣传配合,以及建筑结构机电、智能化、标识设计等各专业与装修的复核叠图等相关配合工作;

1.6、设计服务期限: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60日历天(概念设计阶段:20日历天;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扩初设计阶段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7、设计现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完成且资料移交之日止;

1.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二、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2.1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

2.2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三、磋商信息

3.1磋商日期:2024年08月30日

3.2磋商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罗兰酒店204会议室)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明德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64635.00  元  

项目负责人:熊康                 证书编号:2303003097976

设计服务期限: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60日历天(概念设计阶段:20日历天;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扩初设计阶段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设计现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完成且资料移交之日止;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80905.00元  

项目负责人:徐磊                   证书编号:20193332023

设计服务期限: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60日历天(概念设计阶段:20日历天;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扩初设计阶段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设计现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完成且资料移交之日止;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73920.00 元  

项目负责人:陈宇                     证书编号:B01100900080

设计服务期限: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60日历天(概念设计阶段:20日历天;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扩初设计阶段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设计现场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完成且资料移交之日止;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五、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11536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

联系人:刘女士、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002839

电子邮箱:yhzb2020@126.com

3、监督信息

监督人: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党群监审中心

联系方式:0371-53363337

邮箱:audit@tianheinvest.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0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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