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公示

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承销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国风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承销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承销商招标;

2、招标编号:GFZB-GC-2022052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申请注册发行的债券品种为企业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拟招标1家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由其承担发债相关的前、中、后期服务;

4、服务内容:承销商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及发行人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2、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展相关工作;3、制作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如募集说明书等;4、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企业债券注册及发行材料;5、跟进审批制度,推进注册发行流程;6、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在本次发债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注册通知书后,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8、负责完成本次企业债券的挂牌转让登记以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等;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5、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承销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6、质量要求: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国家发改委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且取得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书;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28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年5月26日

评标地点:“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红、樊珉、万翠丽、刘许增、张建芳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年化承销率 0.2 %

服务质量: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国家发改委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且取得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书;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7、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承销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项目负责人 :薛晗

第二中标候选人: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年化承销率 0.22%

服务质量: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国家发改委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且取得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书;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7、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承销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项目负责人 :刘晓慧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年化承销率 0.21 %

服务质量: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国家发改委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且取得国家发改委注册通知书;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7、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自承销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存续期工作结束

项目负责人 :朱俊

五、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5115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雅宝东方国际广场4号楼1505室

联系人:李女士、余女士

电话:15617841999/18137803497

传真:0371-63396360

邮箱:guofengzhaobiao@126.com

监督人: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审法务部

联系方式:0371-89935300

邮箱:audit@tianheinvest.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公示期于5月31日截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由于疫情防控,如有上述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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